“要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医疗物资保障,抓好疫情防控资金的使用监管。”这是市监委给环江、罗城两县人民政府下发的其中一份监察建议书,也是市监委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疫情防控工作首次下发的监察建议书。
近日,市纪委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根据市纪委常委会对疫情防控的工作安排部署,深入环江罗城县开展疫情防控监督检查,要求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履行疫情防控责任,齐心协力抓好疫情防控工作。
在监督检查中,市纪委监委监督检查组要求,环江、罗城要在强化“严防疫情外部输入”上严格检测,对来往车辆和人员逐一排查,防止外来车辆和人员进入县内,特别是湖北武汉车辆和接触人员进入,切实做到严防死守;要落实好各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环江、罗城两县党委和政府要主动担当起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亲自靠前亲临一线指挥,组织发动群众配合做好居家隔离防控;要强化宣传引导,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做好疫情防控医疗物资的保障供给,确保疫情治疗前线医护人员的安全;要做好疫情防控资金的使用监督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河池市纪委监委 陆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