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东兰县武篆镇林乐村原村委副主任韦建雄挪用集体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问题。2010年1月26日,韦建雄将其代管的林乐村坡林队集体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从银行领出3511.3元后挪用于个人生活开支。2020年6月,韦建雄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
2.东兰县花香乡弄兰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副主任付发乾在高龄补贴发放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2012年3月,时任弄兰村村委委员、挂片村干付发乾在开展高龄老人补贴发放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未及时将一名补贴对象去世的情况向有关部门报告,导致该对象2012年4月至2016年3月的高龄补贴共计4230元被违规领用。2020年2月,付发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