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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推行信访工作“首办责任制” 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作者: 王英睿 刘显玠 来源:市纪委监委 2020-09-01 15:56:00

    今年6月,在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天河镇开展的一次大接访中,该镇天河社区高岭屯陈光梅反映:她家庭困难,未得享受低保待遇。当时负责接访的是天河镇人民政府的相关领导。6月下旬,天河镇人民政府经过了解核实,因陈光梅户比较特殊,她家人有的户口不在天河镇辖区内,经过与县民政局沟通,以及与她家人户口所在乡镇核实,天河镇人民政府已于2020年7月上旬通知该户到镇民政办办理相关手续。这是河池市纪委监委推行接访即办“首办责任制”的缩影。

 

  今年以来,河池市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查摆信访举报受理、办理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紧盯首办责任。“首办责任制”即对初信初访,严格落实首办负责制,坚持谁接访谁全程跟踪办理,明确办理时限和程序,切实提高办理质量和水平,提高一次性结服率。推行“首办责任制”目的在于督促各单位落实管理和属地责任,避免相互推诿,实现群众诉求第一时间解决。

 

  在信访“首办责任制”推行过程中,河池市纪委监委注重加强督促检查,采取领导定期下访、接访、包案,定期调度等方式,重点督促各接访单位抓好“首办责任制”的落实,推动信访问题及时就地解决,最大限度地提升群众满意度。

 

  “推行‘首办负责制’就是要对上访事项跟踪到底。我们不仅对群众来访推行‘首办责任制’,对群众来信、信访积案还实行带案下访,委领导带头包案联系督办。今年以来,接待群众来访112批次157人(次),均实行‘首办责任制’。”河池市纪委监委相关领导表示。

 

  此外,在信访工作“首办责任制”基础上,进一步规范程序、精准处置,努力从“服务群众有温度、登记流转有速度、信访受理有准度”三个方面,着力破解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推动信访举报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对信访举报工作中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导致群众重复访的,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典型性案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自推行信访“首办责任制”以来,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群众反映扶贫领域的信访举报230件,开展信访初核196件,其中立案审查19件,信访了结65件;接收涉黑涉恶腐败方面举报20件,其中立案1件,已信访了结8件。(河池市纪委监委 王英睿 刘显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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