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自治区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河池市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矢志不渝推进政治监督,保障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一是聚焦“两个维护”强化监督。围绕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紧扣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建设壮美广西“1+1+4+3+N”目标任务体系、“553384”系列工作要求开展监督检查,督促推动各级党委(党组)捍卫“两个维护”。上半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谈话提醒664人,批评约谈236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落实不力等问题问责77人。二是围绕重大决策部署强化监督。紧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助推项目落地见效。全市共检查单位近2000家次,发现问题1259个,跟踪推动问题整改1224个,提出意见建议321条,谈话提醒93人。三是抓住“关键少数”强化监督。出台《河池市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谈心谈话、廉政家访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严格“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外出备案的通知》,进一步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严格落实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市委研究全面从严治党议题10个。召开河池市2021年度县(区)党委书记和市直有关党(工)委书记推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述责述廉评议会议。严格落实市委书记同班子成员、下一级党委(党组)书记开展经常性个别谈心谈话活动21人次。四是创新“五盯五促”深化专项监督。开展盯项目资金,促产业兴旺;盯人居环境,促生态宜居;盯公共服务,促乡风文明;盯基层建设,促治理有效;盯助农增收,促生活富裕专项监督,持续深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上半年,全市开展专项监督检查24次,检查单位427个,发现问题73个,推动问题整改70个。共访谈干部群众943人,走访脱贫户189户,发现并督促问题整改43个,提醒谈话57人。五是狠抓疫情防控强化监督。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及市委关于疫情防控的最新决策部署要求,靠前跟进监督防控责任落实、措施落实、纪律遵守等情况。上半年,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疫情防控点980个次,督促问题整改360个,查处疫情防控问题76个,立案36件,问责单位12个,问责干部186人。
二、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反腐败永远吹冲锋号
一是狠抓执纪审查力度。上半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处置问题线索1866条,立案744件涉案752人,结案67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53人。移送检察机关11人,共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028.56万元。二是深化以案促改工作。按“六个一”要求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深化以案促改。在广西纪检监察网等通报曝光28批59起;完成典型案例剖析5篇;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66份;摄制《以案为鉴 警钟长鸣》警示教育片1部,《忏悔警示》短视频2期;召开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1次;开展“庭审课堂 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1期,组织近万人次到现场或通过观看网络直播旁听庭审;全市组织开展警示教育132场次;各级党组织共分层级开展廉政家访101户次,收集意见建议31条,帮助解决问题16个。三是强化村级廉情监督。在全市推开村级廉情监督联络站建设,明确了廉情监督联络站建设的目标任务、建设内容、工作步骤、职责要求等事项。村级廉情监督员共发现并纠正问题80多个,提出意见建议50条,化解矛盾20余起。四是发挥“金点子”引领作用。在全市征集评选2022年纪检监察“十佳金点子”,并作为年度亮点工作来培育、推动,建立“一个金点子、一名领导、一套人马、一抓到底”工作机制,扎实有效推进“十佳金点子”开花结果。
三、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作风建设成果持续巩固深化
一是推行“一月一主题”专项督查机制。针对重大项目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助推乡村振兴、增强服务效能等重大工作中的作风问题开展“一月一督查”。上半年,开展督查7轮次,督促问题整改629个,约谈提醒162人次,形成工作专报4期。疫情防控、重点项目建设等5项工作专项督查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作出肯定性批示。二是深入开展作风大查摆大整治。聚焦“尸位素餐、不想干事;精神萎靡、不敢担当;粗枝大叶、不负责任;高高在上、不接地气;因循守旧、不思革新;慵懒散拖、不讲规矩;小成即满、不求上进;虚假浮躁、不讲真话”等“八弊”作风顽疾,开展干部队伍作风大查摆大整治活动。全市各级各部门召开专题会议4792场次,自查自纠问题10686个,落实问题整改8454个,完善制度1573个,通报曝光作风“八弊”典型问题5期。三是从严整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严肃查处不担当不作为、工作失职渎职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141个,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26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8人;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26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0人;通报曝光酒驾醉驾典型案件14期36人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5期18人。
四、驰而不息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一是深入开展常态化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持续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全市处置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2件,结案5件(2021年立案),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二是持续推进供销合作社系统和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紧盯供销合作社、涉粮乱象背后的责任、腐败、作风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共立案3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人;粮食购销领域共处置问题线索116件,立案11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人,推动建章立制73个。三是全力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和违建别墅专项整治。主动跟进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监督,严查凤山世界地质公园遭破坏性开采、违规建设问题,问责3个单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人,诫勉6人,批评教育11人。
五、毫不松懈深化政治巡察,党内监督利剑得到更好发挥
一是优化巡察方式方法。在五届市委第二轮巡察中,采取“常规+专题+提级+交叉”模式,对市县两级38个单位开展同步巡察,现场核验330余次,发现面上问题470余个,以及一批问题线索。同时针对自然资源领域巡察力量薄弱难题,及时从纪委监委机关、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抽调业务骨干10人组建巡察“突击队”,帮助巡察组解决疑难问题85个。二是提升巡察工作质效。制定《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联系指导巡察机构工作制度》,落实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联系“1对1”联系指导,对涉及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提出指导意见38条。深入县(区)协调指导解决巡察难题,为巡察工作提出修改意见建议276条。三是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地。督促五届市委第一轮9个被巡察单位强化整改责任,落实180个问题整改,明确36条具体整改措施。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第一巡察指导督导组反馈的5个方面12个问题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