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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纪委监委机关党支部2021年“三会一课” 活动实施方案

作者: 河池市纪委监委 来源:河池市纪委监委 2021-10-21 17:49:00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提高委机关党建工作质量,根据党章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共河池市委员会关于加强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要求,结合本委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市委四届九次全会精神,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着力深化理论武装,夯实党支部建设基础,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全面提高委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河池篇章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二、目标要求

强化党员干部理论武装,把学习党史作为必修课,围绕“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目标,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党员干部深入学,系统学习党的创新理论,与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相贯通,与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部署要求相融合。坚持集中学习与经常性教育相结合、组织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委机关每名党员年内接受不少于100学时的党性教育,进一步提高机关党员政治理论水平和思想境界。结合委机关作风整治活动,以及“清风满河池”故事会、“青年干部上讲台”、在职党员进社区服务“双联双解”、委机关党内关爱“双联双促”等载体,年内组织各支部党员到联系社区、乡村振兴联系点等开展服务群众和红色教育培训等活动不少于4次,进一步强化全体党员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创新思想理论上作表率,在服务群众上作表率,在清正廉洁上作表率,推动党建引领和监督保障执行取得新成效。 

三、活动内容

(一)支部党员大会

 1.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中国共产党简史》《中国共产党的一百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简史》《改革开放简史》《中国共产党广西历史(第一、二卷)《中国共产党河池历史(第一卷)等;学习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学习与党建工作、纪检监察工作相关的制度法规、文件精神。

 

 

2.传达学习上级文件和指示精神。

3.向党员布置工作。

4.酝酿讨论发展新党员。 

5.组织党员开展支部组织生活会,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等。

6.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二)支部委员会

1.研究讨论贯彻机关党委的指示和决议。

2.讨论通过支部工作计划、工作报告等。

3.讨论支部工作重要事项和工作措施。

4.组织支部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讨论党员发展、表彰和其他重要事项。

(三)党小组会

1.按照各支部的“三会一课”学习方案抓好理论学习。

2.讨论如何贯彻执行支部的决议,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3.党员进行思想汇报和工作汇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4.讨论党内有关事项,如推荐优秀党员等。

(四)上党课

1.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请有资质的专家、学者、专业人士等为全体党员上党课,或者到党员教育培训基地、红色革命教育阵地等开展体验式党课。

2.利用河池清风网等网络媒体,开展线上和线下党课,让全体党员各取所需,线上线下结合学。

3.每名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要为本支部党员或其他党员群众上1堂以上党课。

4.党课内容主要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党章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制度规定;学习《中国共产党简史》《中国共产党的一百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简史》《改革开放简史》《中国共产党广西历史(第一、二卷)《中国共产党河池历史(第一卷)等。

四、活动安排

(一)支部党员大会

1.会议时间。按照要求,每季度召开1次以上支部党员大会。具体为:

第一季度:3月下旬。

第二季度:6月下旬。

第三季度:9月下旬。

第四季度:12月下旬。

2.参会人员。支部全体党员,可邀请党外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3.主要内容。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市直属机关工委、机关党委指示和本委工作实际确定。具体见“三会一课”活动计划表(详见附件1)。

(二)支部委员会

1.会议时间。按照每月召开1次的要求,一般在每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

2.参会人员。支部全体委员参加。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

3.主要内容。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机关党委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

(三)党小组会

1.会议时间。按照每月召开1次的要求,将每月18日(遇节假日顺延)设为党员固定活动日,定期召开党小组会。

2.参会人员。党小组全体成员。会议由党小组组长主持。各支部党小组(见附件3)。

3.主要内容。议题由党小组会根据机关党委、党支部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

(四)上党课

1.党课时间。按照每季度上1次以上党课的要求上好党课。

2.参会人员。支部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

3.党课地点及内容。结合实际,可采取到乡村振兴联系点、联系社区、党员教育培训基地以及重大项目建设一线等开展现场教学,开办红色课堂,深入开展党性和廉政教育,培树良好政治文化。 

五、有关要求

1.各支部书记是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参与和研究制定本支部“三会一课”活动实施方案和具体安排计划,要注重宣传引导,认真组织做好活动记录,做好工作总结,保存好活动资料。对开展“三会一课”不正常的支部,由机关党委约谈支部负责人。

2.党员参加“三会一课”活动情况列入年度考核评议重要内容。3次以上无故不参加组织活动的党员,当年年度党员考核评议为不合格。

3.各支部要注重结合党员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创新活动方法,积极探索方式灵活、内容丰富、特点鲜明的“三会一课”新模式。

4.充分运用好河池清风网、河池纪检监察公众号等系列平台的管理和宣传功能,采取线上与线下结合,把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进行宣传推广。

附件:1.“三会一课”活动计划安排表

      2.主要学习书目

 

附件1

“三会一课”活动计划安排表

 

时间

内  容

主持人

重点发言人

1—3月

党员大会:总结2020年委机关党建工作,研究部署2021年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到金城江街道解放社区开展机关党员进社区服务主题活动。

机关党委书记或副书记


支部委员会:讨论“三会一课”活动方案,谋划全年党建工作;学习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及专题研讨班、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在十九届中纪委五次全全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支部书记


党小组会:讨论小组2021年学习计划;深学《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及专题研讨班、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重要精神。

组长


党课:邀请专家为全体党员上廉政警示教育党课

机关党委书记或副书记


4月

支部委员会:讨论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措施;学习《中国共产党简史》。

支部书记


党小组会:学习《中国共产党的一百年》。

组长


5月

支部委员会:讨论“我为群众办实事”措施;学习《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广西时重要讲话精神。 

支部书记


党小组会:学习《党章》;学习《民法典》;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广西时重要讲话精神。

 

 

组长


6月

党员大会:学习《中国共产党广西历史(第一卷);学习《改革开放简史》

 

 

 

支部书记


时间

内  容

主持人

重点发言人

6月

支部委员会:讨论本月“主题党日”活动、党课筹备方案、开展党员谈心谈话。

支部书记


党小组会: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简史》。

组长


党课: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组织支部党员到河池镇红七军、红八军整编阅兵广场、纪念馆开展革命传统教育。

支部书记


7月

支部委员会:讨论专题组织生活会方案;总结上半年支部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半年支部工作;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建党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支部书记


党小组会: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建党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组长


8月

支部委员会: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

支部书记


党小组会: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组长


9月

党员大会: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学习《中国共产党广西历史(第二卷);学习《中国共产党河池历史(第一卷)。

支部书记


支部委员会:研究第四季度支部党建工作;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

支部书记


党小组会: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组长


党课:深入乡村振兴联系点上主题党课。

支部书记

待定

10月

支部委员会: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支部书记


党小组会:学习《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组长


11月

支部委员会:讨论组织生活会暨民主评议党员方案。

支部书记


党小组会: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组长


12月

党员大会:开展组织生活会暨民主评议党员。

支部书记


支部委员会:讨论支部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计划,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支部书记


党小组会:讨论小组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计划,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组长


党课:到金城江街道解放社区集中上党课。

支部书记

待定


附件2

 主要学习书目

 一、党史知识方面

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中国共产党简史》《中国共产党的一百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简史》《改革开放简史》《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国共产党广西历史(第一、二卷)《中国共产党河池历史(第一卷)

二、创新理论方面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至第三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论述摘编》,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及专题研讨班、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党史学习教育总结大会、十九届中纪委五次全会、考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等。

三、业务知识方面

《党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民法典》《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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